本报讯 (记者任 壮)在1月13日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从十个方面就今年中医药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他指出,今年是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关键之年。做好2011年中医药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深化医改,推进
《若干意见》全面贯彻落实
一、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以完善中药基本药物使用政策为重点,加强对中药基本药物的宣传,巩固和扩大实施范围,加强配备和使用管理;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部分)》中药品种遴选;开展中药饮片质量标准和价格、生产供应保障、配备使用管理等专题研究。
二、在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中,以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为重点,开展中医药服务财政补偿试点;推进中医临床路径的实施,探索按病种收费等中医药服务收费方式改革。
三、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重点抓好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中提高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补偿比例、城镇医保中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报销比例政策的落实。
四、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面,重点抓好中医药服务内容的落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中的中医药服务考核,推进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配套试点工作。
五、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开展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建设规划研究,抓好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改造建设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
提高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加强对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评价,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试点,开展县(市)卫生局局长中医药工作培训。
二、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抓好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师资培训,实施分层分类推广,强化工作督导和效果评估,探索鼓励运用适宜技术的激励机制,提高推广应用效果。
三、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继续推进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四、抓好重点专科(病)与农村特色专科建设,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协作中心建设,制定并推广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
五、强化中医医院管理,深入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修订中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评审标准,完善评价、监测、预警和警示制度;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继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六、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重点促进中医药科室规范化建设,落实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七、重视民间医药的挖掘整理、总结提高、推广利用,制定完善掌握民间医药技能人员发挥作用的相关政策措施。
提高中医药科研能力
一、推进中医药传承研究。做好第三批400本中医古籍整理出版,建立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适时开展古籍普查登记;继续加强名老中医研究型传承,提炼并推广成果;继续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抓紧做好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完成一批重要文献的校勘、注释和出版,筛选并推广民族医药适宜技术。
二、加强中医药临床科研体系建设。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强科技能力和平台建设,建立开放协作机制。完善传染病、慢病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研体系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促进临床科研紧密结合;深化重点研究室内涵建设,在具有优势资源和特色技术的重点单位特别是中药企业建设一批重点研究室。
三、促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发挥技术转移机构作用,总结推广在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及针灸、中药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继续会同发改委实施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促进中药产业提高技术水平。
四、推进中药资源普查,完善实施方案并开展试点,加强中药种质资源库建设。
五、做好重大研究项目规划与论证,积极争取“十二五”科技支撑,开展面向社区基层的集成性研究;继续组织实施973中医专题,着力研究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启动行业专项,深化防治慢病非传染性疾病的研究。
六、完善科技组织管理模式和机制,强化科研质量管理,建设科技信息服务、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等公共平台,建立健全专家咨询体系。
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一、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师承教育,重点抓好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学科带头人培养、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
二、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规范化培训,抓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
三、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制定实施《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抓好新一轮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推动重点学科共享管理平台建设。
四、促进中医药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制定中等中医药院校和中医药高职高专转型、开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中医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
五、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发挥中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城市社区和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作用,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覆盖率。
提高中医药防治
重大传染病和应急救治能力
一、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参与卫生应急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体系建设,建立一支中医药基本功扎实、临床实践经验丰富、掌握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治知识和技能的中医药专业技术队伍。
二、抓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提高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治能力。
三、完善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技术方案,做好传染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强中医药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临床科研体系建设,健全中医药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治应急网络和科研响应机制。
四、继续做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抓好扩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规模的任务落实。
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全面总结“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情况,做好服务效果评价,扎实推进工程的实施。
一、以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体系为立足点,扩大试点范围,重点推进区域性试点工作。
二、以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体系为着眼点,进一步加强服务技术方法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形成服务项目,建立服务规范,探索实施慢性病“治未病”菜单式服务。
三、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着力点,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的管理制度,探索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有机结合的途径与措施,研究服务项目设立、收费标准、医保政策等鼓励措施。
四、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促进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中医“治未病”理念和中医预防保健知识。
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
一、进一步打造“中医中药中国行”这一品牌,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推进中医药服务深入基层、惠及千家万户。
二、加强中医药知识及文化传播网络建设,抓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巡讲,推动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的开发。
三、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做好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工作。
四、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中医药行业重大新闻。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做好正面引导,扩大社会影响。
五、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大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
推进中医药规范化建设
一、加快推进《中医药法》立法进程,深化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研究,积极配合卫生部做好草拟稿修改完善,争取尽快经卫生部审议后报国务院。
二、加快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编制实施“十二五”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研究确定中医药标准体系框架,加强对中华中医药学会等相关团体组织研究制定标准的组织指导,完善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试点)建设,完善支撑体系。
三、加快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信息化发展规划。参与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标准规范制订,加大信息技术培训与推广,推进公共卫生信息资源的共享。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以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为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推进高层次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
一、开展中医药国际发展战略研究,明确新时期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二、充分认识标准化在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中的战略地位,夯实推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进程的基础,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的合作,积极参与WHO国际疾病分类传统医学部分的制定,积极支持ISO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三、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争取中医古籍列入世界记忆遗产代表作名录;落实“南宁宣言”,推进中国-东盟传统医学合作;加强与欧盟协调,推动中医药进入欧盟市场。
四、加强双边合作,落实政府间协议,深化与美国、法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合作。同时,加强和指导民间交流与合作。
五、推进中医药科研国际合作,围绕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病种和中药标准建设,在新技术引进、方法学研究、中药标准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六、继续开展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探索中医药文化国际交流形式和方法。在贸易谈判中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
七、加强中医药对外合作基地和外向型专家队伍建设。
八、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落实内地与港澳中医药合作协议,推动港澳地区中医药服务发展;落实海峡两岸合作协议,促进实质性合作。
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加强党建、创先争优,是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治动力和组织保障。要紧紧围绕深化医改和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为深入持续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结合医改任务和《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开展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活动,激发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履职尽责,把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中医药工作干得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三、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和弘扬中医药系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要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三项建设”,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能力,确保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